番禺区融媒体中心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负责贯彻领导班子决策部署,督办和协调各部门的有关工作;承担后勤行政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人事工作,包括各类人员绩效考核的执行、社保福利待遇执行、人事档案管理、专技人员职称管理等工作。
(二)总编室。承担融媒体中心办台、办报、办新媒体的方针与思路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统筹采编人员任务考核;承担广播电视栏目、报纸新闻版面、新媒体新闻板块的总体策划与统筹工作,协调融媒体中心各部门的新闻采编工作;承担与广州日报及上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联系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统筹新闻部、后期制作部和专题部。
(三)新闻部。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策划、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确定融媒体中心报纸、电台、电视、新媒体新闻版面、栏目的风格和定位工作;承担报纸、电台、电视台的新闻采编资源统筹工作,承担新闻版面、栏目内容的采集、编辑和一审把关工作;承担转载、编发中央、省、市报纸新闻工作;承担融媒体中心各平台新闻版面、栏目的二审把关工作;承担本部门记者、编辑任务考核工作。
(四)专题部。承担广播电视、报纸新闻专题的策划采编工作,重点是社会热点、民生关切问题的深度报道;开展民意收集、数据分析、建言资政等工作;承担融媒体中心新闻专题的一审、二审把关工作;承担转播中央、省、市广播新闻工作;承担报纸副刊的采编工作。
(五)后期制作部。根据全媒体记者采访素材和编辑要求,进行音视频节目的编辑、包装,合成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承担报纸文字输入与排版、图片处理、胶片输出、电子版、复印等工作,承担相关设备维护工作;承担各报纸版面的版式设计、版面美化工作,并设计、制作新闻版面所需的各类美术作品、图表等内容。
(六)新媒体部。承担中心新媒体平台的内容采集、推送和运营,策划组织线上线下活动,积极开展网络视频录制、直播业务;为区和各镇街政务号、政府网站的运营和信息发布提供服务;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平台的代运营;开展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等智慧番禺城市服务业务。
(七)经营部。开展融媒体中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宣传业务;承担融媒体中心营销方案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统筹、协调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经营性栏目和报纸专刊的策划和运营;依法开展经营性定价管理工作;承担广告内容制作、审核,协调广告版面编排工作。
(八)专栏专刊部。承担电视综合频道、电台节目的编排、审核、播出工作;承担经营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发布工作;承担报纸专栏的采编、内容审查把关和经营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综艺部。承担融媒体中心商务、会展、节庆等各类经营性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承担融媒体中心演播厅经营工作;承担融媒体经营类活动直播、录播的策划和执行工作;承当融媒体中心各类专题片、广告片的策划制作工作。
(十)财务监管部。承担融媒体中心财务核算工作,根据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承担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工作,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承担现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经营业务和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工作;承担考核监管工作。
(十一)党廉室。承担融媒体中心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等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对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对各部门日常运作的制度、流程、政治考核等工作开展监督。
(十二)文化发展部。承担文化产业开发、文化项目引进、文化增值业务拓展等工作;统筹物业的使用、出租和维修维护;承担集中采购工作。
(十三)技术播控部。承担融媒体中心节目、刊物刊发的安全保障;承担融媒体平台的维护和更新规划工作;制定完善融媒体中心各项技术安全管理制度;承担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研讨;监控有线电视播出信息。

